关于举办第五、十一期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中拍协字[2005]第9号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第131号)文件和《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强制性的教育形式,是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的必备程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研究确定,于2005年5月在北京举办第五、十一期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员   第五期国家注册拍卖师(证书号050821—0501109)   第十一期国家注册拍卖师(证书号1102967—1103380)   未按规定参加前期继续教育培训需补课的拍卖师   不参加培训的拍卖师,按照《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条款,其证书不予年检,将给予暂停执业资格半年的处分。   二、培训内容   (一)专家学者授课   1.拍卖师伦理道德及职业道德规范;   2.近年来拍卖界多发案例及其对策;   3.企业国有产权处置中的风险防范;   4.新形势下对拍卖企业运作模式的新要求;   5.人民法院强制拍卖的若干问题;   6.拍卖师的主持风格与技巧;   7.股权拍卖的有关法律问题;   8.规范拍卖师执业行为的若干意见。   (二)分组业务交流研讨   培训班将组织拍卖师主持风格与技巧;拍卖典型案例分析;政策、法律、咨询等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第五期拍卖师及需补课的拍卖师为学员一班   报到时间:2005年5月9日(星期一)   培训时间:2005年5月10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日)   2.第十一期拍卖师为学员二班   报到时间: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   培训时间:2005年5月17日(星期二)至5月22日(星期日)   (二)培训地点   1. 报到地点:北京京燕饭店   2.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   3. 邮 编:100043   4. 电 话:010-68876666   5. 乘车路线:   (1)北京站→乘地铁→复兴门→换乘→一线地铁→八角游乐园站→向西300米→京燕饭店   (2)西客站→乘747路公交车→八角游乐园站→京燕饭店   (3)机场→北五环→西五环→八角游乐园站→京燕饭店   四、报到时提交的材料   1、《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登记表》两份(附件1);   2、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3、亲身经历的拍卖典型案例分析一篇(要求附后)。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期间不进行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拍卖师不需携带年检的相关材料。   地方拍协及拍卖企业有责任通知督促本辖区、本企业拍卖师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五、培训费用   参照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2]530号文件)核定标准,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费500元。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参加本期继续教育培训的拍卖师,应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中拍协培训部。   名 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培训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 编:100834   联系人:刘 曦 赵 晶   电 话:010-68391890 68391818   传 真:010-68391858 68391869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1《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登记表》
附件:2提交拍卖典型案例分析的要求
附件:3《第五、十一期拍卖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