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修改《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建议的通知

  自2001年以来,中拍协已连续4年在行业内开展拍卖企业的资质评定工作。4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和实效,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几年来,获得相关资质的企业为业内其它企业加强经营和管理树立了可供学习和借鉴的榜样,带动了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评定的结果也广为社会所接受,成为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等筛选拍卖机构的重要标准之一。 现在执行的《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于2003年制定并开始使用的,该标准在把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作为参加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的同时,主要从拍卖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等方面评判企业的资质,并注重了指标的可量化性和可核查性。   随着拍卖行业的快速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在注意从拍卖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方面评判企业资质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企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指标,促进企业全面提高素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此,特发此通知,请广大拍卖企业和业内外人士积极提出对《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的修改建议,内容可包括建议增加或删除的指标、各项指标在总体评定标准中应占的比例、各项指标的档次等,并尽可能使指标可量化、可核查,使标准更加科学、可操作,使评出的结果更加客观、合理。   如有建议,请以下列方式于4月30日之前告知中拍协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电 话:010-68391819   传 真:010-68391869   E-mail:office@caa123.org.cn   联系人:杜双娟、李卫东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2004年拍卖企业资质评定评分标准